合格证发放
1.学校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合格证公布比例控制在4:1之内;
2.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学校将于2018年4月份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不再发放纸质合格证。
七、录取原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考核及体检合格、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省考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分数线之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在录取过程中,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按照山西省的相关规定,在山西省招生录取时在“文化成绩达线、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按照在“文化成绩达线、山西省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征集志愿(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同上),但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合格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八、新生复查
学校按相关规定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发现考试舞弊者或资格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邮编:450046)
咨询电话:0371—86157730,86526701(艺术系),86507767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huel.edu.cn
学校监督电话:0371-86155836,邮箱:hncjzfdxj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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